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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试时称“不婚主义”的设计师刚转正就怀孕,工资开到1万8,挨骂的是HR…

19楼 19楼 2022-06-16


作为一名HR

招聘来的员工刚刚转正就怀孕

是种什么样的体验?

最近19楼网友发帖讲述了自己的经历

19楼APP用户@一个两个橙
郁闷,今天被领导骂哭了,从没感觉工作那么委屈过,我真的太冤了。
事情是这样的,公司新来个设计师,工资开的18k。第一轮面试是我面的,面试的时候斩钉截铁地跟我说她是丁克,是不婚主义,只热爱工作保证不结婚不怀孕。还跟我列举了她在前公司各种为工作和公司赴汤蹈火的例子,当时看她态度坚决,并且抗压能力强,对她很有好感,她也顺利地通过了二轮三轮的领导面试,就顺利入职了。试用期是三个月,试用期她的各方面表现都不错,也顺利转正了。
结果就是这么戏剧性,刚过了试用期一周,她居然怀孕了!承认的倒是很大方,说意外怀孕,她也没想到,医院去检查过了,才一个多月。还说虽然是意外但也是小生命,会马上结婚生下来之类的。说得还挺委屈,过了试用期才说怀孕,心思挺深啊。你的不婚主义呢?你的坚决丁克呢?
人是我招进来的,这麻烦事儿公司还是派我去处理。跟她协商辞职,人家还不干,说自己是意外怀孕的,并不是她的本意,要求公司照常给她产假。还很委婉说自己今后加班可能不行了,要公司多多关照。
做设计的哪有不加班的?开玩笑吧。想换个轻松的工作,可以转岗到其他岗位,当然薪资待遇都会相应降低,这她还不乐意了,说公司offer里写的就是18k,不能少。
她现在已经转正了,劳动法规定不能开除孕妇,我们真是拿她一点办法都没有!真是够处心积虑的啊,怀孕10个月,哺乳期一年,这么看来,公司起码两年不能动她。
这两天我们领导因为这件事情天天黑脸,没人撒气,就把我叫去办公室痛骂了三个小时, 说这完全是我工作的失职,要扣我一季度的绩效和奖金,18k养一个孕妇,公司钱多烧的吗?
这锅就扎扎实实落在我头上,我只面了她第一轮,后面的二轮三轮不都是领导们把关的吗?到头来背锅的还是我,后面我的命运还不知道会怎么样,也许我在这个公司里的路也差不多要走到头了吧。

这则帖子在19楼APP收到了颇多关注,阅读量已经超过20万,回复也有500多条。



评论区里,有不少网友表示,这种事并不鲜见,自己或身边人也都经历过,其中有一些人,找工作似乎就是为了请产假来的…还有一些比较幸运,遇上了好同事、好领导,处理起来不算烦心。


而这样的做法对于未婚未孕的女性来说,无疑会造成很大影响,大量不诚信的行为,影响HR对于女性应聘者的考量。


基于此,现在有不少公司在面试入职的时候就会安排相关体检,意在查出部分隐瞒怀孕或者正在备孕的员工。



但是也有很多网友对楼主和公司的做法提出了质疑:
怀孕生子是女性应有的权利,并且受劳动法的保护,为什么大家都在苛求女性入职不能怀孕?



理性、客观来看待这个问题,有网友表示,要说责任,应聘者、公司、HR都有相应要负责的部分,但关键问题还是要看个人。
不是说入职后就不能怀孕,而是如果抱着休产假的目的而来,导致了让其他同事承担更多工作的结果,那这种做法和行为确实不值得提倡,企业也可以有自己的态度。



新闻多看点


类似的事件近些年也诸见报端。2020年,在重庆一家培训机构就职的吕女士表示,自己刚刚入职不久,就因为怀孕被公司开除,希望公司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和处理方案。


在吕女士看来,自己是走过正式入职程序的,而且每个女人都会经历怀孕生子的过程,公司不应该为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将其开除。


但是培训机构的负责人表示:“我们只是请她回去休息,这样做是合法的,其他的也不想说太多。如果吕女士觉得不合理可以去起诉。”


原来,他们让吕女士回去休息也是有原因的,因为她刚生完孩子没多久,第一个孩子现在才四个月,现在又怀孕快两个月了,也就是说她在第一个孩子刚出生两个月的时候就又怀孕了,如果继续让她在这里上班,出了事他们负不起责。



随后,吕女士也承认,第一个孩子的确才四个月,这次怀孕也是个意外。她是11月4号和培训机构签订的劳动合同(实际上班三个月),11月20号才发现意外怀孕的。


也就是说,吕女士第一个孩子刚刚一个月的时候她来这里上班,签订劳动合同后发现自己怀孕,培训机构得知这个事情后就让她回去休息,理由是她刚刚生完孩子又怀孕,万一吕女士在上班期间出现问题,谁都承担不起。


最后,吕女士和机构的协商结果是,培训机构愿意根据劳动法赔偿吕女士一个月的工资,另外出于对员工的慰问和关怀,愿意额外再赔偿她两个月的工资。


彼时在这则新闻的下方就有不少网友表示,类似吕女士这种行为会让女性在职场上受到更多歧视。



但如果公司私自采取一些做法“劝退”怀孕员工,是否合理合法?


古某于2015年10月份入职广州某美容美体行业公司,2016年2月底发现自己怀孕,后告知公司。公司认为古某入职后不久即怀孕,对此有所不满,之后为了让古某自行离职,对古某百般刁难。古某甚至被安排坐普通火车去新疆出差。在古某表明不适合长途出差后,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关系。


最后判决下来了,公司赔偿金一万元,并支付因其违法行为造成古某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的工资损失八万多元。



女性在职场上遇到不合理的待遇,有权利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,但是也应该在职场上尽到自己的职责和义务。你觉得类似的事件中,各方应该怎么处理?

来源

19楼(my19lou)整理自19楼论坛、信息时报、人民日报等


编辑:欧文

审核:宛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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